应保证社会办幼托机构充分市场化
编者按:近日,携程亲子园工作人员殴打、强喂幼儿疑似芥末等视频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报特邀学者探讨。
近日,携程亲子园虐童视频在网上流传并迅速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折射出的公共政策问题更值得人们深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要获得办学资质必须教育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许可。这不排除有些地方行政机关在此过程中,设置比较严格、苛刻的条件和程序,由此导致幼儿园、托管所、托儿所等类似机构市场供应不足。由于有资质的幼儿园没有形成竞争机制,导致教职工没有优胜劣汰意识,缺乏危机感、进取心。笔者建议,应引入竞争机制,保证社会办幼托机构充分的市场化。
三大问题需警惕
没有管理经验的日托机构能够进入携程亲子园,至少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教育行政部门缺乏监管,没有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二是,举办人主体责任不明确。三是,办园经费严重短缺。企业办园非公非民,政府和企业均不拨付办园经费,却执行公办办园收费标准。在企业不投入情况下,幼儿园自行负担办园费用支出,个别幼儿园还要向企业缴纳场地租赁费,这造成正常运转难以维系。有的幼儿园采取办兴趣班等方式超标准收费,弥补经费不足,办园行为不规范。很多幼儿园迫于生存压力,靠压缩教师数量,扩大班额、降低教师工资等方式降低成本,常因监管力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到底应该以何种方式促进有条件的企业自办幼儿园呢?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比,我国政府目前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相对较少。企业自办幼儿园,是一种“企业办社会”的做法。这恰恰说明政府在学前教育投入方面的缺位。现在绝大部分企业不愿意办公益性的托儿所、幼儿园。这是因为企业的核心是经营、营利,且风险大、麻烦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如果企业以促进职工福利为目的办园,那么政府应该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并规范其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应倡导社会办园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在托幼问题上是,类似于携程亲子园式的幼托服务机构供给不平衡。企业亲子工作室,是在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处开展子女的晚托、暑托、寒托等各类形式的托育服务,属于群众自利或自益性行为。这就需要在法律上厘清政府、企业、家长、工作室几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亲子工作室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最重要的不是简单的场地和人力物力投入,而是资质确定、责任风险承担问题。长期以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纲领性文件指导着我国幼儿园教育实践工作。近年来,我国又出台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但亲子工作室不应该按照幼儿园标准来设定,要保障基层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
根据我国婴幼儿教育的现状,回到过去由政府、企业办托儿所,不现实也不可能。应该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社会办园,政府监督,企业支持,依法运行。政府要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规范私立幼儿园的发展,而不是取消和限制。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建立一套内容全面、系统协调、义务与法律责任相统一的学前教育规范体系。
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发后,有人提出我国目前幼儿师资堪忧。我国人口众多,市场需求量大,政府或企业可以通过良好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幼师队伍。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使不同幼儿园,同一幼儿园教职工具有优胜劣汰意识。政府可以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从而稳定教师队伍,满足公众需求,还可以颁布相关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规范办园行为,规定政府支持、监督责任。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