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13名养殖户非法排废水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北京警方表示,近期“环保警察”破获一起养殖场非法排放养殖废水污染环境案,13家养殖户受到处罚。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东有一处养殖场随意向外排放养殖废水,臭气熏天,污染周边环境。接举报后,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立即安排民警到举报地点进行摸排,核实举报线索。经初查,该地区共有13家无照养殖场集中在一起从事生猪和羊的养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630日,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会同市环境监察总队、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区环保局、城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到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田各庄村东的养殖场开展联合执法。

  北京警方表示,经现场调查,该区域共有13家养殖户,共占地约30亩,位于房山区城关街道、阎村镇、窦店镇三镇交界处。该区域由1人承租后又分租给13家养殖户,养殖约3000头猪、80只羊,全部为无照经营,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地区和作坊,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这些养殖场产生的牲畜粪便和污水混合后,不经任何防污设施处理,通过暗管、暗沟排放至大石河支流河道内。该河道内堆积大量建筑、生活、养殖垃圾,臭气熏天,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另外,非法排放的废水日积月累,逐渐在养殖场东侧形成一污水坑,对地下水质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这些养殖场都是无证无照经营,没有卫生防疫、食品监督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存在食品安全方面隐患。

  71日,房山公安分局以涉嫌《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将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刘某刑事拘留;对张某等12名养殖户通过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依据《环保法》第63条第三款规定决定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