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开通跨院立案服务系统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新疆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上线开通情况。

    近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各族群众对于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也越来越高,都希望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上线,是新疆法院为各族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新举措、新途径。

    所谓跨院立案,就是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受到地域、管辖限制,可以选取距离自己最近的法院起诉,提交的立案材料由“最近的法院”立案后通过跨院立案服务系统转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实现“家门口打异地官司”。跨院立案服务系统的开通,实现了全区法院“立案一体化”的工作目标,促进了立案标准、诉讼服务标准的统一,改变了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工作状态,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法院专网优势,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成为解决人民法院“立案难”“诉讼周期长”的有效途径。

    据悉,目前的跨院立案服务能够对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与辖区基层法院之间、辖区平行基层法院之间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申请强制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立案提供支持,加上前期已经开通的二审案件移送系统,也能对全区法院二审案件的诉讼立案提供支持。随着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全区法院跨院立案服务系统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支持的案件类型,实现中级法院之间、高级法院与各级法院之间等更多层级法院间的跨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