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消费维权热点解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消费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近日,江苏省消协公布了2016年度家用汽车消费领域热点维权案例,据统计,2016年江苏全省共受理涉及家用汽车投诉6132件,占总投诉量的比重为7.3%。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纠纷主要体现在:部分经营者存在隐瞒车辆真实情况,以事故车、试乘试驾车、瑕疵车冒充新车销售,涉嫌欺诈;在销售过程中,部分经销商通过不平等格式条款强行收取保险、出库费、尾气检测费、装潢费等一系列不合理费用;部分经营者私自抵押或扣留汽车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无法新车上牌,引发群体纠纷。
维修纠纷主要体现在:以换代修、小病大修、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维修质保时间不明确等问题。此外,由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所涉及范围及判断基本原则并未出台明确解释,导致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虽然2016年修订颁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范了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但是由于机动车技术含量大,取证鉴定难、检测成本高,往往在争议中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
案例一:
2010年12月20日,南京消费者邵先生在某品牌4S店购买某型号汽车一辆。2016年8月,邵先生准备通过车置宝公司出售该车,但被告知车辆在购买日期前有维修记录。随后邵先生通过“淘车大师”付费查询了汽车维修保养记录,发现在2010年10月27日,该车进行了车顶整形、左前门槛补漆、前保补漆等事故维修。而销售人员未将这些情况告知消费者,邵先生遂投诉至江苏省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
江苏省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和4S店取得联系,但4S店称其系统里无法查出相关信息,随后消协致函厂家要求提供该车辆完整的出厂信息和维修记录。厂家接函后立即派人员会同4S店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消协,现场调阅了该车辆的全部维修记录,经查该车辆确实存在消费者购车日期前的维修记录。但厂家和4S店却表示,该记录与正常维修记录形式、维修时间上存在差异,疑似4S店工作人员误录,且因为时间较长,消费者后期也进行过维修,无法鉴定检测是否存在真正维修。消协经调查认为,该车在销售时并未告知消费者存在维修记录情况,厂家与4S店也无法解释是何种原因导致维修记录,此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4S店根据该车当时的新车售价折半赔偿,共计补偿消费者2.5万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二:
2016年2月13日,江苏丹阳市消费者景先生在本市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5.6万元的乘用车,3天后发现车顶有一生锈点,且有重新喷漆痕迹,同时商家未能提供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故向4S店交涉要求退车。但商家以没有先例为由拒不退车,消费者遂投诉至丹阳市陵口镇消费者委员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
陵口镇消委会工作人员接诉后,到现场对车顶、车身进行检查,发现消费者所说属实。经过核实,商家承认车顶有一生锈点,但并不认可重新喷过漆,拒绝退车。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车,但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予认可。工作人员会同公益律师一同参与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商家全款退车,并承担所有产生的额外费用。
案例三:
2015年4月,消费者于女士在淮安市淮阴区某品牌汽车4S店贷款购买家用轿车一辆,4S店向其收取了2年的续保押金共计8000元,且未说明押金的性质和用途。2016年4月保险要到期时,于女士表示不想在4S店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4S店声称如不续保则不予退还保险押金。于女士遂向淮安市淮阴区消协进行投诉,要求4S店退还两年押金。
处理过程及结果:
淮安市淮阴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随后工作人员前往4S店,指出其强制消费行为的错误,并对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4S店将8000元续保押金退还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