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一中院发布《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白皮书》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在司法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过程中,人案矛盾成为“绕不开”的问题。站在改革的“风口”,面临持续大幅攀升的案件数量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热切期待,法院要如何抓牢审判质量这一促进司法公正的核心“驱动力”?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白皮书》,展示了该院历时3年打造建成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审判质量保证体系。
自2014年以来,上海一中院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司法改革背景的审判质量管理之路。通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在已有审判管理制度、机制基础上,着力于各类制度和机制的有机环扣和系统集成,经过3年不辍的建设和“加固”,已初步构建形成契合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求的审判质量保证体系。
该体系旨在充分保障法官主体地位、确保法官依法积极履行审判权的同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借助信息技术明确审判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及规范,构建以过程管理为主轴,以评价监督、问题发现、促进保障为依托的审判工作机制体系。通过该体系的作用,在法院内部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审判与管理合力,使审判质量处于整体可控、稳定良好的持续“生产”状态。
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细化标准,规范审判权运行流程,力争关键节点电子化、处处留痕,让权力规范运行,置于监督之下。该院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数据采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优势,打造“数据铁笼”,以问题为导向,推出20余份“短平快”的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专题分析,通过对症施策破解“痛点”、难点。并注重机制延伸,相向互动,“打通”与辖区法院之间存在的一些影响审判质效的“关节点”,从而直接或间接促成了两级法院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运行更为顺畅的“体内体外”大小“循环”。
白皮书中汇总的2014年至2016年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期间的审判数据显示,上海一中院在2015、2016两年收案数年均涨幅在两位数以上的态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良性运行,同期结案率始终保持稳定在99%以上。2015、2016两年保持无瑕疵案件且一直处于合理区间低位运行,裁判自动履行率、一审陪审率、申诉听证率等项指标在上海法院一直处于领先位置,并涌现出一大批精品、典型案例,3年间有20余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刊载、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或相关类别十大案例,成为上海市乃至全国精品案例“多产”的法院,呈现出审判规范、状态合理、整体向好与精品趋多等趋势。
上海一中院陈立斌院长表示,在人案矛盾加剧重压下,审判质效绝不能下行。该院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和完善审判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打造契合司法改革要求、更加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质效综合性系统性内控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