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刻不容缓

  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缺乏,儿科超说明书用药现象普遍,儿童常被当作“缩小版的成人”来使用药物……儿童用药存在诸多隐患。“保障儿童健康,首先要保障儿童的用药需求。”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李甦雁呼吁,制定专门保障儿童健康需求的儿童用药保障法规,将现行有效做法制度化、法律化。

  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社会各界对此呼吁多年。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我国儿童数量占全国总人口超过16%的比例,但国内市场90%的药物没有“儿童版”,部分特殊儿童药品甚至供应短缺。因此,我国儿童用药几乎都是按照“酌情酌量使用”或者“根据医生指导用药”。《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显示,儿童服药不良反应率是成人的两倍,新生儿更是达到4倍。

  儿童用药面临的困局,影响亿万家庭,也是我国深化医改无法绕开的问题。因此,保障儿童用药的供给充足和安全,必须找准问题症结,在供给改革方面进行完善和深化。不过,为解决儿童用药问题,早在20145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20158月,国家卫计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然而,这些政策“红利”至今还未完全释放出来,这既是因为政策落地有个过程,恐怕也与这些政策落地不顺利有关。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立法层面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已显得尤为紧迫。借鉴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做法,加快推动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同时,依法完善儿童药市场流通管理制度,控制药物质量安全,规范儿童药说明书,引导家长合理用药。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一方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补齐制度短板。对儿童药物的研发,应从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建立鼓励儿童用药研究开发、生产的配套政策措施,如设立专项儿童用药研究基金,为儿童用药研发、审评、审批提供技术指导;设立儿童药品的新药市场独占期或延长期,保护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对优秀的儿童药生产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等产业扶持政策。另一方面,需要对儿童药物的注册申请加快审评,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同时配合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和引导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