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吉宁:大气污染不是两三年能解决的
本报讯(记者汤瑜)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谈到何时能够看到重污染天气状况有所好转?他表示,空气质量包括PM2.5,主要受两个变量的影响,一是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气象条件。
其中气象条件是边界条件,决定了这个区域有多大的环境容量,也就是说,这个区域可以接受多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而环境质量不超标。污染物的排放量是一个自变量,是引起环境质量变化的决定因素。
这两个变量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在这两个因素中,气象条件是自然因素,是不可控的,而且它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气象条件具有很强的波动性。随着小时、每天,甚至再长一点的时间尺度,每周、每月、每年都会有很大的变动。
第二个因素是排放量。排放量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它是一个可控因素。“环保工作的目标就是把人为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减下去,减到最小环境容量允许的排放量,就会减少甚至不发生重污染天气,环境问题就解决了。”他解释说。
陈吉宁还表示,环境问题不是短期两三年可以解决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所以判断一个环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需要把这些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这样才知道采取的措施方向对不对,力度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