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中卿:涉楼市重大事项应列入人大监督
本报讯(记者汤瑜)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就如何保障人大监督实际效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他表示,去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两家组成联合调研组,围绕着财经工作监督的“两个决定”工作,一个是“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一个是“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和2000年制定的,现在已经实行十六七年了。有些规定对来促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规定已经与现实情况不完全适应。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去年我们到了1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调研,系统地总结这些年来地方人大在加强改进监督工作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尹中卿说,他们召开了很多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一起研究。去年年底,全国人大财经委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两个决定的建议。
在调研中,尹中卿发现,在如何加强改进监督工作方面,主要还是要充实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从财经监督方面来说,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围绕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约束性指标、重大专项规划、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赤字和政府债务这些方面进一步改进。
此外,他强调,楼市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在决策的时候、出台政策的时候,除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行科学论证,有些重大事项也应列入到人大监督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