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圈食品不能处于监管盲区
在社交媒体选购美食已成为一种消费“新食尚”。然而,这边“吃货”们正忙着下单,那边“网红食品”的狐狸尾巴却被揪出:无证销售、质量问题、逃避监管……最近,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微信朋友圈里火了半年的某曲奇饼干的一处生产作坊,属“三无”代工厂,还冒用“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志。
近年来,随着微信用户越来越多,不少人借助互联网新的人际互动和情感交互方式,做起了微商生意。必须承认,利用朋友圈售卖商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由于缺乏监管,朋友圈售卖商品也出现了很多乱象。诸如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售后维权缺失等。特别是充斥于朋友圈的各种食品异常火爆,这其中混杂的“三无食品”让人防不胜防,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朋友圈食品不能处于监管盲区。在我国,虽然食品安全法明确将网络销售食品纳入监管范围,但与淘宝网等电商平台相比,微信朋友圈的平台属性界定模糊,对个人微信账号能否从事商业经营性活动,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具体的监管措施。微信运营商仅针对认证类餐饮类公众账号推动准入机制,审核营业执照、相关权利资质,但对个人账号经营以及通过第三方工具开店还没有监管细则。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管理不允许出现任何盲区和漏洞。对微信朋友圈售卖食品,有关方面必须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将朋友圈纳入法治轨道,使监管的触角伸向朋友圈食品。相关部门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力度,对于不法商家侵入朋友圈的不法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惩治力度,以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对于微信运营商来讲,不论经营者采取何种方式销售运营,其交易行为仍然是在平台上发起,平台方也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负起监督管理责任。只有这样,朋友圈的“三无食品”才会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