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价司法鉴定费”谁来“鉴定”?
四川王万琼律师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一起案件,期间需要进行签名、指纹和两枚印章的司法鉴定。其当事人却被鉴定机构“漫天要价”,开出17万元的收费单。2月8日上午,负责鉴定的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回应称,四川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收费仍按照已废止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据司法鉴定所的解释,贺某这起案件的司法鉴定费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司法部2009年出台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计算的。理由貌似成立,但对照2016年7月1日正式印发的《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上海某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收费大概在6万元左右。
显然,该司法鉴定所之所以抱着废止的收费标准不放,是趁着法律层面的真空状态大发其财,归根到底还是搭上了垄断特权的便车,借权营生,攫取暴利。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废止,该鉴定所却一直沿用至今。从另一个方面看,这种天价收费是某种长期形成的习惯,累计起来的总额想必也很可观。“天价司法鉴定费”谁来“鉴定”?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天价司法鉴定费”不符合执政为民的基本宗旨,使平民百姓的维权之路平添关卡,有损于人们的司法信仰,也有损司法机关公正无私的形象,进而影响社会和谐,阻碍依法治国的进程。有关部门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