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未成年人身陷网游应落到实处
国务院法制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2月6日截止征求。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正当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而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人们对网络的运用和依赖程度越来越深。与之相伴的是,很多未成年人成了网游控、手机控,身陷其中不能自拔,因此,完全应当要求网游提供者采取技术手段,避免未成年人沉湎其中。
限制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不仅仅是父母的职责,更是游戏开发者和提供者的责任。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很多父母未必能够时时刻刻关注孩子的学习与生活,而且过度干预反而有可能带来负面作用。再加上一些父母过度溺爱小孩,未必会动真格教育管理,尤其是很多未成年人在探究心理驱使下,成了技术控,对网游和手游的操控能力远远胜过其父母,这就导致父母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与此相对,网络游戏的开发者和提供者完全拥有能力和技术手段从根源上限制未成年人过度使用该游戏。这既是对“技术越强,责任越大”原则的具体贯彻,也是对网游企业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责任的具体要求。因此,要求网络游戏提供者充分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特定时间段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相当必要。
具体而言,一是应对网络游戏做扩大解释,既包括电脑网络游戏,也包括手机网络游戏,还包括微信、QQ游戏等,即全面覆盖可能让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的游戏。二是应让技术限制措施成为网络游戏的强制标准,要求限制措施与网络游戏相伴而生,同时面市。三是应同时包含多个技术措施,实现共同发力,如每款游戏均采取实名制注册并仅限本人使用,每隔30分钟或一个小时采取视频方式验证使用人,防止假冒他人名义或一人使用多个账号的规避手段。当达到累计时间,或者在0时至8时这一禁止时间就关闭游戏通道,限制其登录并使用。
简而言之,在人人离不开网络的时代,必须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让保护未成年人落到实处,避免网络游戏沦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洪水猛兽,为其提供一个绿色、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让未成年人成为网络的操控者和受益者,而非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