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规范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我国目前的租房市场仍不规范,“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重重设卡,“霸王条款”、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依然存在,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
一边是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一边又是“黑中介”、房东、假房东肆意而为,想涨价就涨价,想赶人就赶人,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房屋租赁市场主体地位严重失衡导致乱象纷呈。此中原因较多,最重要一点是租赁市场缺乏刚性法律制度,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户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硬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罚。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
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强力遏制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霸王条款”,细化租户利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活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倒卖信息的行为,让房产平台、经纪人、租房者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提高准入门槛,厘清行业规则,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形成房屋租赁市场的正规化、专业化、品牌化;同时要健全租房市场的监管,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