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的“彩礼标准”不如村规民约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会议,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12月27日,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下发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文件出台后,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
不得不说,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的陋俗,确实愈演愈烈,不仅是对勤俭持家、朴素节约的传统民俗民风的一种破坏,同时也是对农村经济社会的一种冲击,有害无益。
对这种婚礼陋俗进行遏制,是政府的责任,但是依靠政府出台“彩礼标准”的方式来遏制,显然是缘木求鱼。一则,“指导标准”毕竟只是“指导”,并没有强制性,即便政府想强制,也缺乏法律依据。二则,即便“指导标准”真的发挥了指导作用,但也仅限于在本县内,但是男婚女嫁不但会跨县,还可能会跨市、跨省,这种地方性的“彩礼标准”自然也就失去了指导意义。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农村的年轻人树立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念,自觉抵制不良的婚恋陋俗,即便这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是也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可以无所作为。实际上,很多村寨,已经采取制定村规民约的方式来对村民的红白喜事进行约束,其最终起到的效果,要远远好于政府制定的“彩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