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网售“裸条”者切莫放过始作俑者

  2016年下半年,一份名为“借贷宝10G裸条压缩包”的文件在网络流传,据报道,该压缩包被以百元的价格公然叫卖,销量火爆。借款人多为年轻女子,其中不乏高校学生。压缩包内,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个人隐私均被泄露。近日,北京警方侦查发现,昌平一男子陈某因先后使用多个QQ号向他人出售包含有“裸条”的淫秽视频和图片,同时还加入多个QQ群中,买卖淫秽视频和图片。目前陈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

  自从涉及“裸条”借贷的视频和图片在网上传播以来,终于有人因传播该视频和图片牟利而被刑拘了。但应明白,仅仅打击网售“裸条”视频这一违法链条上的末端人员,显然治标不治本。相关部门理当深入挖掘,倒查制造“裸条”视频的始作俑者,并有必要强力整顿假借“互联网+”之名的校园网贷。

  “裸条借贷”事件中,虽然借款人可能出于“内心自愿”将裸体照片及父母、同学的联系方式交给贷款人。但应强调,裸体照片系不雅观内容,即便本人将自己的裸照或视频公之于众,都涉嫌违法。如果是放款人或其他掌握“裸条”资源者将其广为传播,则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是有收取费用的网售情节,则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或者说,借款人将其本人的裸照传播给放款人,由于数量较少,未必构成犯罪,而放款人由于收集了众多的裸照或视频,还可能构成制造淫秽物品罪。同时,网售的“裸条”视频包含有借款人及其父母、同学的身份信息、电话、地址等隐私,行为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简而言之,无论从哪方面讲,“裸条”借贷的放款人都已经构成犯罪,理当受到追究。

  “互联网+贷款”不能沦为“互联网+黄世仁”,更不能沦为“互联网+拉皮条”。打击“裸条”借贷,不能到刑拘网售“裸条”视频者为止,而要深入挖掘,查处泄露的源头及制造“裸条”的放贷者,从根源上铲除无良网贷平台。进而言之,不妨一刀切地禁止向大学生发放任何贷款,严肃惩戒贷款平台和放贷人的违规行为。从而避免“裸条”视频事件越演越烈,避免大学生尤其是女性沦为违规放贷者手中待宰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