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工不执法”关键要管好权力
日前,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透露,2015年山东省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已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共3.2万人,被清理出执法队伍,从源头上控制了没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执法。
临时工之所以参与执法,某些人之所以不作为、乱作为,不仅在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也不仅在于一些法规与文件不规范,对临时工管理出现法律制度真空,而且与权力滥用惯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将临时工清除出执法队伍,只是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的基础工程,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应追寻行政强制权力被过度使用的权力根源。权力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问题不可忽视。从本质上讲,不仅临时工不能参与执法,正式执法人员更要恪守法律法规,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在这方面,公共行政管理专家丁煌的建议值得听取:“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如果民众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执法人员拥有监督权、评价权,且评价意见影响到其绩效评价,那么滥用行政强制、滥用临时工执法、滥用临时工当替罪羊的个别官员当会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