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过劳死”需要从法律层面厘清

  “有一个老板叫大卫,下午6点出现,眼神恰似黑背,手里端着一壶热腾腾的咖啡,嘿嘿嘿我们要不要来开个会……求你不要说出那句话,宝贝加班吧,感觉身体被掏空,我累得像只狗。”近日,一首神曲《感觉身体被掏空》横空出世,迅速刷遍朋友圈。原因之一是歌词唱出了当前许多上班族的心声——过度劳累,透支健康。日前,苏州一个24岁的工程师,不抽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却因为加班频繁而猝死。

  “过劳猝死”并非新鲜话题,然而每次这类消息一出,仍能成为白领们谈论的焦点。因为同样身为上班族,大家都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每天总有干不完的工作、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日复一日,没有尽头。

  都市人猝然死亡,很多人将其归因为“过劳死”。尽管对于这个结论不能一概而论,但面对生命的脆弱,“过劳死”问题的确该引起重视了。在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过劳导致身体机能下降,甚至导致死亡的事例不再是少数。而导致这一现象的因素也是这一特定时期的产物,在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压力汹涌而来,无法协调的生活就只剩下了悲剧。

  随着一个个生命的逝去,“过劳死”这一现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过劳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却对劳动者的休息权有专门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不可剥夺。为防止“过劳死”再次发生,不仅需要政府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公平原则,加强法律监督与严格执法,同时还需要青年人自身的素质强化。要知道,没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即使再好的物质生活也无法享受。

  “过劳死”已拷问我国现有劳动保护制度。一些不良企业过度消费劳动力的行为极易造成悲剧的发生。企业不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无法获得法律规定的合法休息的权益,劳动者敢怒不敢言,长此以往,就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当劳累超过极限或持续时间过长时,身体这个弹簧就会发生永久变形,免疫力大大下降,导致老化、衰竭甚至死亡。目前针对频繁加班猝死的情况,我国没有相应的救济制度,只是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所涉及。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现行法律对“过劳死”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可以从规范合理用工以及死亡后果认定两个方面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必须从立法、改善劳动保护入手,切实防止“过劳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对于一些企业长时间压力大的工作方式,对白领员工的健康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应将这种“过劳”状态像职业病那样纳入劳动保障的范畴;另一方面,对企业进行严格执法,进一步倒逼企业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并作为中国劳工权利“渐进式改善”的一个可靠路径。别让企业年轻白领因“过劳死”而离开人世的悲剧屡屡上演,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应成为对劳动者最大的安慰与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