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上防范再出现“聂树斌”

  全民关注的聂树斌案再审终于尘埃落定。20161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据悉,该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追责等工作将依法启动。

  12·4”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彰显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冤假错案的改判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制度上防范出现下一个“聂树斌”,或许是聂树斌案留给我们最为深刻的教训所在,也是司法机关必须检讨和反思的重大命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主力军,也是人权保障的生力军。在老百姓的眼中,司法机关就是主持正义的包公,是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化身。司法工作要更多地凝聚正能量,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老百姓往往从一些重大司法个案上了解和评价司法工作,重大司法个案具有放大效应,因此各级司法机关都应当认真对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司法个案,确保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实现公平正义。假若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上,不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充分彰显公平正义,那么老百姓自然会对司法公正、对司法人权保障打问号。对聂树斌之类重大案件越早回应、越主动启动纠错机制,就能越早消除公众的疑问,避免工作陷入被动。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每一起冤假错案都侵蚀着司法的公信力,都必须坚决纠正并从制度层面防范。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对每一起冤假错案都予以坚决追责。在冤假错案的问责中,更应严字当头,严肃处理、严厉问责、严惩不贷。即便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放弃对错案责任人员的追究,有关部门也应坚持原则,将追责进行到底。对冤假错案的追责,要权责匹配,不能搞大锅饭各打几板了事,要分清主次责任。追责制度的核心是权责对应、权责平衡,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对冤假错案的追责,要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冤假错案的追责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相关部门应该公布追责结果依据的事实和标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坚决实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用确凿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说话。坚决实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程序正义。程序是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通道,程序正义是现代司法遵循的基本理念。以听证会等形式复查重大疑难案件,就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听证会就是让公众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制度设计。越是疑难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需要坚持司法公开,越需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

  让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成为反思和完善司法制度的反面教材,才能避免重蹈覆辙,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起冤假错案都得到积极的防范和纠正,让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护佑和正义的阳光,这样的司法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和信赖。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冤假错案的改判中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公平正义。聂树斌案的无罪改判,将作为经典案例被载入司法历史。从个案意义上的聂树斌案反思和寻找中国司法制度的短板,从制度上防范再现下一个“聂树斌”,才是更有价值的追问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