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细则是谁在发挥决定性作用?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日前同时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落地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布时间上,当然不会只是巧合。细则内容上,显然也曾事前有约。所以,评价哪里的比较宽松哪里的比较严格并无意义,总的基调其实是一样的,必须把网约车当成出租车来管理。改变了城市交通面貌并且终于获得国家层面合法证书的网约车,在地方落实细则这个关口,很可能即将死无葬身之地。
网约车的分享经济,本来是一件交易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互联网+”将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同时也让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和更高效的利用。但是,这么一番“规范”下来,绝大多数的网约车都将重新沦为黑车,绝大多数的网约车驾驶员都将失去“分享”资格,现在那些从网约车中获得满足的出行需求,都不得不重新去路边苦等出租车。
事实上,网约车需要被管理的真正理由只有一个:安全。那么,户籍跟安全有关?排量、轴距跟安全有关?计价器跟安全有关?网约车细则,究竟是在落实网约车新政,还是基于老旧的管理思路,拼命往里扔私货?
想起来那句话: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但不给网约车留活路的网约车细则,到底是谁在发挥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