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拒聘女厨师输掉官司具有标本意义

  取得厨师资格证的高晓(化名)在应聘酒楼厨师过程中,仅因是女生而被拒,一怒之下,她将该企业告上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宗因为就业性别歧视,被法院判决书面道歉的案件。

  这起案例体现了司法对性别就业歧视的救济,所以具有一定的标本和指向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而事件中的酒楼仅因招聘者性别而产生区别、限制以及排斥应聘者的行为不具有合法和合理性,损害了女性应聘者的就业平等权,应构成就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正是基于这样的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法院才做出了涉事酒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的判决。

  通过这件事,给女性劳动者、给用人单位,也给劳动监察部门都敲响了警钟。现实中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远远不止酒店厨师这一个领域,只不过有的表现得比较赤裸裸,直接在招聘启事中写明拒绝女性,而有些则属于隐性歧视,为女性就业者应聘设置重重障碍,人为抬高门槛,最终逼迫其知难而退。不管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感觉受到歧视的女性劳动者,都应该像新闻中这个女孩一样,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也应该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拒绝性别就业歧视,以免向广州市这家酒楼一样,因为输了官司而不得不进行赔偿、做出道歉,同时还担上了一个歧视女性的恶名。当然了,要纠正性别就业歧视,劳动部门也必须有所作为,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积极接受劳动者的投诉,尤其是要对那些隐性歧视的问题给予认真甄别,该处罚处罚,该警告警告,以此维护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