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 抓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李真)  今年以来,新疆昌吉市检察院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年”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深入推进。

    在纪检组长下乡驻村的同时,该院党组书记亲自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院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领导和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确保责任落实,结合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把责任、目标量化分解,制定了个性化的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集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在强化责任担当的同时,强化权力制约。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和“十个必须”,自觉执行“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坚持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目前,该院干部人事任免选调、重要工程项目、重大设备采购及大额资金支出,均通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