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宿城法院院庭长“回归”审判庭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顾娟 □时婷婷 通讯员朱来宽) 诉讼标的超1000万元的案件均由院、庭长承办,院长年参审案件数不低于12件,其他院领导参审案件数不低于60件……今年年初,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给院庭长们下达了审案任务,8个月过去了,院庭长们交上了怎样的答卷?
今年年初,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司法改革要求,重新修订了《关于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的规定》,让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
其中规定,被提起再审和发回重审及诉讼标的超1000万元的案件均由院、庭长承办,院长年参审案件数不低于12件,其他院领导参审案件数不低于60件。每季度通报院长、庭长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以及所在审判团队(合议庭)的办案总数、人均结案数量、直接定案比例等,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评。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院、庭长办案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举措,是法官队伍的“增量”,既壮大了审判队伍,也营造了狠抓执法办案的良好氛围,更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消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象的关键环节,对于优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今年1至8月,该院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499件,承办各类案件2118件,结案2045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