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律师的普法之路

  陈旭通过电视栏目点评和解读法律、剖析案例,协助解决了许多到场当事人的法律问题,不仅获得观众的广泛好评,更通过此种方式,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他又走出电视台以讲座的方式解答法律问题,与市民面对面交流。

 

——记北京市人民调解和谐之星、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陈旭

 


 

  陈旭的身份不少。

  他除了是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外,还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协委员、首届北京市法制宣传形象大使、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专家顾问、北京市人民调解和谐之星、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等诸多标签。

  他的身影也常出现在各大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中。陈旭现任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谁在说》《第三调解室》《金牌律师团》等节目常驻嘉宾,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国财经报道》特约评论员,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常年特约嘉宾。

  然而很多时候,陈旭会从电视台走进普法活动现场,走入市民中间,举办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作为一名律师,陈旭是如何走上普法之路,开启志愿人生的呢?这还要从上世纪80年代说起。

  

30年前与普法结缘

  

  1983年,陈旭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由于自己的个性以及对体制的了解,陈旭认为自己不适合待在体制单位内,从而选择了律师这一职业。

  当年3月,陈旭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他先后在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工作,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专职律师之一。

  在上个世纪80年代,陈旭在全国律师界最先担任了刘晓庆、侯德建、黄阿原等知名人士的私人法律顾问,在全国各界及海外引起了较大反响。

  而就在彼时,司法部已经开始在全国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各电视台陆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由于出色的影响力,陈旭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栏目组邀请担任法律知识竞赛的评委,参与各种法律知识竞赛。

  “我当时既是为了对年轻人搞法律宣传,也是为了展示改革开放以后律师的精神风貌。”陈旭说,他当时不仅上电视节目,也有过摆张桌子进行普法宣传的经历。这些经历成为陈旭最早开始普法宣传,做志愿服务的一个标志。

  上个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陈旭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感到当时青少年犯罪现象非常严重,且法律知识匮乏。发现这一问题后,陈旭认为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责任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有意识地去一些中学、小学进行基本的普法教育。

  期间,陈旭有过短暂的出国经历,上个世纪90年代回国后,陈旭又开始了律师和志愿服务生涯。

  

参与大量普法实践

  

  “我有三句话供大家参考,一是你做的这件事情是否清楚风险;二是你做的这件事情,如果发生风险,可控与否;三是如果一旦出现风险,你能不能承受?做任何事情前,都要考虑这三句话。”

  在一次活动现场,著名律师陈旭举办“以案释法”讲座并现场答疑,他以上述三句话开始了他的演讲。在那次活动中,陈旭以自己亲身办过的案件为例,重点讲了投资理财、老年人权益保护、财产继承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而因为这些法律问题都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至今,陈旭从业已有30多年,他先后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民事、商事及涉外案件,为百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过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认可。

  同时,陈旭参与了大量的普法实践。电视台成为陈旭最主要的普法阵地。陈旭现任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讲堂》栏目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谁在说》《第三调解室》《金牌律师团》等节目常驻嘉宾,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中国财经报道》特约评论员,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栏目常年特约嘉宾。他通过电视栏目点评和解读法律、剖析典型案例,协助解决了许多到场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此种方式,不仅获得观众的广泛好评,也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法治观念,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

  陈旭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多项普法活动中,陈旭作为特邀嘉宾全程参与。他以讲座的方式与现场参与者互动,普及法律知识,给他们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答疑解惑。他讲的投资理财、老年人权益保护、财产继承案例都场场爆满。

  算起来,陈旭参与各种司法讲座和普法活动已有几十场之多,讲座地点分别在全国政协老干部局、公安部、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等中央许多单位。一些节目涉及“老年人如何看好自己的财产”等内容,老干部们对陈旭的司法讲座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在许多场合,陈旭都不遗余力地宣传这样一种理念,他希望对老年朋友有所帮助。陈旭认为,老年人有四老:老屋、老本、老伴、老友。老屋、老本属于物质层面的,老伴、老友属于精神层面的。他告诫大家,在物质层面,老年人要看好自己的财产,看好自己的老屋、老本。陈旭的这种理念让很多正在困惑中的老年人深受启发。

  针对近期P2P出现的问题,陈旭也提醒身边的老百姓和市民,“我个人主张不要去买除银行以外的一些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陈旭还非常精通农村拆迁和城市拆迁方面的法律问题。他把这些法律知识运用到诸多调解中,为矛盾双方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化解了很多矛盾。

  尽管取得了诸多成绩,但陈旭仍表示,做普法工作和志愿服务,自己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一定要实事求是,在自己专业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他人。

  今年826日,首都图书馆聘请陈旭律师为法律主体馆形象大使。陈旭表示,这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他说:“普法工作要推广,但凡需要,我非常愿意做这件事情。我相信,由于我在电视节目中的影响力,或许会有更多的市民听说我来找我进行法律咨询。”

  不久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和逐级审查审核,作为唯一的律师代表,陈旭被评为2011年—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受到中宣部、司法部表彰。

  陈旭表示,“这是对我这么多年普法工作的一个肯定和最大鼓励,我愿意在我有生之年通过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为市民朋友们继续做出普法方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