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创建和谐平安村
本报讯(记者张勇) 2012年,针对基层村干部队伍“职责标准难统一、好坏群众难监督、流动渠道难畅通、教育形式难突破、激励待遇难保障”等问题,江西广昌县启动了“165”工程(即1个《意见》、6个《方案》、5个《细则》),概括而言就是“四统两联建”:报酬统筹、绩效统考、民意统测、培训统抓;村组干部队伍联建、在职村干部和后备村干部队伍联建,通过给动力、加压力、增活力,产生凝聚力,为和谐平安村创建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具体实施措施是:
一岗双职统管。严格落实稳定责任制,把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中来。同时,注重群众监督评判,对群众满意度不高、治安状态不好,且两次调查不满意率达30%以上的,要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率达5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提出调整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时征求县综治办意见。村委会主任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调整。
业务培训统抓。县综治办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创新实行村综治干部“四式”培训机制,即“封闭式”集中培训、赴先进村“开放式”考察学习、先进村“帮带式”挂职锻炼、专题片“警示式”教育。同时,全县统一制作村综治台账、综治室工作记录本、矛盾纠纷排查报表;完善维稳信息报送、人民调解、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村综治干部的工作行为。
综治实绩统考。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涉及农村稳定的相关部门制定了统一、详细、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和谐平安村考核内容主要为七个方面,考核采取半年小评和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评出先进村、中等村和后进村,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县财政每年依据各村考核结果,核定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被确定为先进村的,除表彰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村的,村干部参加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时,可适当加分。被确定为后进村的视情给予责任查究,单位不能参加先进村党支部评选,村“两委”主要干部不能参加评先评优,对其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收入待遇统筹。村干部的工作报酬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模式管理,全县实行统一标准,村干部经济待遇大幅提升,人均每年增加6000元左右。在巩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把其他在职在岗的村干部按照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缴费基数的60%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自2012年起,该县每年安排6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养老保险。
自启动“165”工程以来,村级综治工作形成了村书记为第一责任、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综治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局面。村“两委”干部对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积极主动,时刻关注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做到信息畅通,主动介入,积极调解,形成工作作风由“要我抓”转变为“我要抓”的良好局面。全县各乡(镇)、各村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新平安创建模式,使广昌县的公众安全感、政法干警满意度均列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