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名列全省前茅
本报讯(记者张勇) 近年来,江西抚州市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综治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取得可喜成绩。抚州市连续三年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市”,并被评为“2012-2014年全省综治工作优秀市”。2015年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2015年11月24日,在南昌举行的全国维稳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抚州维稳规范化建设作为经验被专门介绍推广。具体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近年来,抚州市正确处理抓发展与保稳定的关系,出台了《抚州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定》,严格推行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了“五个没有发生”的目标。即:没有发生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平安建设深入推进。2015年,抚州市社会治安形势评价为优秀,列全省第3位;全市社会治安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三升”即:2015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902起,同比上升8.9%;破“两抢一盗”案件7638起,同比上升15.8%;抓获犯罪嫌疑人1076名,同比上升24.0%;“三降”:即,发生各类刑事案件8401起,同比下降9.2%;发生“两抢一盗”案件6772,同比下降11.1%;发生“八大类”案件171起,同比下降8.1%。市、县、乡三级平安建设达标率均在90%以上。
社会治理成效明显。抚州市紧紧抓住管人、管事、管地、管网“四大重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按照上下对接、互联互通、分级授权、信息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九江、吉安、萍乡、赣州、鹰潭等兄弟市先后到抚州市学习取经。深入推进四期“天网”工程建设,实现了对社会治安动态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覆盖。
矛盾调处措施有力。抚州市在完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去年又在全省率先组建了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处中心、涉校涉事纠纷调处中心,依托第三方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8695起,调解成功7906起,调解成功率为90.9%,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南城县的“说事拉理”、崇仁县的“说事堂”和南丰县的“和事佬”等民间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等创新做法,已成为全省的品牌。去年,全市进京访、进京非访、赴省访、来市访等四项指标分别下降72.1%、67.7%、12.8%和26.6%。
法治建设有序展开。抚州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抚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路线图”的要求,共梳理出7个方面193条重要改革项目,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抓住法治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访和诚信建设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抚州建设,组建了抚州市法律顾问团,制定了工作规则,53个市直党政部门、36家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专业咨询。
司法改革稳步推进。抚州市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和《抚州市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暂行规定》,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司法证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达到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的效果。
综治宣传声势浩大。抚州市在抚州电视台创办了《法治抚州》电视栏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共发放政法综治宣讲提纲200余万份,发送短信100余万条,出动宣传车160多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300多篇,营造了强大宣传声势。
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抚州市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四进四联四帮”活动,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从严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提升了政法队伍整体形象,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满意度达到96.3%。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在抚州考察时对抚州政法综治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