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与行政互动 促进“官民”和谐
——广西桂林市中院多举措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余作才)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业务与司法行政研讨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从行政争议源头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紧密联系实际,着力构建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99件,同比下降10.6%。
延伸职能,自觉服务党委中心工作。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行政案件增长的实际,桂林市两级法院将工作重心前移,主动为党委政府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发、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将预防纠纷贯穿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使重点项目的决策、立项、建设等各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荔浦县人民法院成立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重大项目的司法服务;临桂、雁山、阳朔等法院主动为临桂新区建设、321桂阳公路扩建等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司法帮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加强沟通,搭建行政司法互动平台。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桂林市两级法院与环保、国土、计生等十余个行政争议高发的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中的重大信息和重大事项,共同研究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难点,提高执法行为合法水平,实现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
科学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5年,桂林市中院首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近3年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并就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填补制度漏洞、排除隐患风险、有效预防化解行政纠纷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桂林市两级法院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系统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提出司法建议9次,全部被相关行政部门采纳。
创新举措,推行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桂林市两级法院积极与各级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多举措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灵川县、平乐县等法院积极与县(城区)政府沟通联系,联合出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情形,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成为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常规工作和有效途径。自去年5月以来,全市共有136件行政案件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特别是彭代元、仇祖和两位副市长先后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渐成常态,广受社会好评。
加强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全市法院主动联系,依托县(城区)政府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大型会议和培训活动,为处级以上领导作专题授课300余人次,为计生、城建、工商、国土、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授课1000余人次,着重讲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此外,灌阳县人民法院还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聘请36名县直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人民陪审员,通过陪审增进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熟悉和掌握行政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