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公安局专题研究“无毒创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通讯员陈小劲)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党委在惠阳举办为期两天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暨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惠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敏作了重要讲话。学习培训分集中研讨、分组讨论、现场教学、总结发言四个阶段进行,会议还专题研究了惠州市“无毒创建”工作,鼓励全市公安民警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为惠州市公安事业再创辉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敏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无毒创建”活动,是惠州市委、市政府基于巩固禁毒重点整治成果做出的重要决策,事关全市禁毒工作全局。未来工作要着重抓好组织、基础、发布、考核等四个环节,推动各项创建措施落实。

    李敏表示,惠州“无毒创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与各禁毒成员单位领导要直接联系一个或多个单位(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场所等)作为创建工作联系点,蹲点指导创建工作,坚持基础管控排查和娱乐场所清查不动摇。同时,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渠道开展“无毒创建”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吸毒人员,提供、举报涉毒线索,不断把“无毒创建”引向深入。

    此外,对“无毒创建”活动的考核要分两步走。一方面,要对照6条标准(辖区没有制毒窝点;没有贩毒团伙和网络;吸毒人员增幅和零星吸贩毒违法犯罪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涉毒骨干犯罪分子和制毒人员傅全部缉拿归案;娱乐场所管控率达100%,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药品企业管控率达100%,确保不发生聚众吸毒事件;禁毒责任落实,队伍机构健全,设施设备完善,工作开展保障有力)对各单位开展“无毒单位”评定,分别授予“无毒机关”“无毒社区”“无毒学校”“无毒企业”等牌匾,由点及面,不断扩大“无毒单位”覆盖面,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实现“无毒惠州”,升华“平安惠州”建设。另一方面,要对照“无毒创建”考核标准,围绕考核指标任务数,对各县区和禁毒成员单位的打击整治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经折算后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得分。对毒情严重、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