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法院首次判决怀抱婴儿小偷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实习生蔡迪新 □李鸿光) 在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同时,往往会遇到十分尴尬的现象——一些罪犯带着未成年的婴幼儿频频作案。依法量刑,这些罪犯应该入狱服刑,但那些婴幼儿却成了棘手的问题。如何惩治此类犯罪人员经常困扰着法院公正执法。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为落实“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活动,首次对怀抱婴幼儿作案的实刑犯王贵(化名)在妥善解决其女儿看护问题后,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对被告人顺利实施了收监。

  王贵系外来人员,因屡屡怀抱女婴实施扒窃犯罪,曾被上海多家法院判刑。不思悔改的他频频涉嫌盗窃罪,因他是女婴的唯一抚养人,于201511月上旬被上海警方取保候审。在王贵眼里,取保候审阶段是他继续作案的好时机,于今年1月下旬在上海市某公交车站再次怀抱女婴择机盗取他人的苹果手机一部,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在案件审理期间,虽经法院多次传唤但王贵消极对抗拒不到庭,直至今年713日被抓捕归案。到案后,王贵仍声称其与妻子分居,已失去联系。法院认为王贵因多次犯罪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而妥善解决其未成年子女的看护问题,是对王贵收监执行的关键。为此,法院先前通过走访被告人近亲属、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及上海的相关单位,希望能解决接受实刑犯子女的暂时收养和看护,但各方均表示不愿意或称不符合收养条件。

  经过不懈的努力,法官终于与一家临时孤儿看护基地取得联系,该机构表示愿意接受该婴幼儿的看护照料。法院与该看护基地签订了临时看护交接协议,在王贵服刑期间由该机构履行对王贵女儿的临时看护责任,最终王贵被判收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