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普法模式的创新者

  紧贴实际抓活动、突出法治抓建设、搭建平台抓宣传,在武汉市普法办主任陈忠的带领下,这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武汉市民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崇尚法治、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武汉市被授予“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记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陈忠

 

  “普法促和谐,用法惠民生。”这10个字成为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陈忠始终坚持的工作宗旨。

  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8年来,陈忠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并取得了累累硕果。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陈忠依然低调。作为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他多次拒绝省内外媒体宣传他本人的请求,也通过工作人员向本社记者表示,不要宣传他,多宣传年轻同志,基层同志。

  

“主题普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后的每一年,由陈忠策划和带领,武汉市普法工作都会确定一个活动主题,以此不断掀起全民普法活动热潮。

  2011年,武汉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012年,武汉市组织开展了“万名干部普法行”活动。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和法治创建等工作。全市参加活动人员达到2.63万人,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万份,制作宣传展板8500块,举办法治讲座450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0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8.7万人次,此项活动被多家中央媒体报道。

  2014年,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全市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万份、问卷调查表100余万份,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500余场次。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武汉市法治宣传教育市民参与率、知晓率达到91%,超出目标值11个百分点。

  2014年到2015年,武汉市组织实施“1+3”普法先行计划,即抓住“一个龙头”,以普法宣讲团为龙头实现“法律六进”全覆盖;以普法惠农工程、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和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三项工作为重点,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普法阳光行动、普法惠农活动成为武汉市普法工作品牌,在全省普法工作会议上陈忠作了典型发言。同时,陈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等为主题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掀起了普法工作高潮,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六五”普法期间,武汉市共开展法治讲座22132场、法律培训14986场,普法人数1055万。武汉市普法宣传工作被部级刊物采用4篇,省级采用40余篇,市级部门采用72篇。

  事实证明,这种紧贴实际抓活动的做法,有效地提高了武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抓法治建设激发普法活力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此,陈忠主动作为,克难攻坚,积极探索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法治创建工作。

  “六五”普法实施以来,武汉市普法办投资共建公益法治文化阵地,在武汉市地铁1号线24个轻轨站,轮回投放大幅公益广告牌,覆盖了200万普法对象。普法办还与武汉市支点公司合作,投资300万元在全市中小学楼道安装普法宣传板,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目前,武汉市已建成了洪山区集浮雕园、剪纸园、木雕园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群、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法治文化阵地、黄陂区横店街法治文化广场等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吸引了众多省内外兄弟单位学习参观。同时,江汉区法制电视情景剧、硚口区法治文艺宣传轻骑兵、汉阳区“指尖上的普法”短信平台、武昌区社区法治故事会、洪山区普法情景剧、青山区社区普法纳凉晚会等一批法治文化宣传形式和作品,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此外,武汉市普法办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标准,分年度下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对各区、市直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全市各社区(村)和2100个单位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青山区等3个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江岸区百步亭花园等3个社区(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为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实效,陈忠在推进工作中注重把握操作和考核两大环节,一方面,在方案中对该项工作都明确了目标、要素、进度和指标;另一方面,将其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区“六五”普法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普法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和活动通知,制定各类工作表格,要求各区如实填写工作进度纪实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统一存档。同时,深入各区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座谈会等进行督导。此外,普法办还组织各区现场观摩了洪山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蔡甸区法治学校创建示范点以及江夏区法律进乡村系列活动,观看武昌区法制故事会和青山区阳光行动专题片,全面加大组织指导力度,有力推进了武汉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突出法治抓建设,激发了武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搭建平台营造普法氛围

  陈忠注重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普法载体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法治宣讲年年讲,如何更好地发挥宣讲团这支队伍的优势、如何形成普法宣讲的新常态成为市普法办努力的目标。为此,陈忠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法宣讲团队伍建设,构建普法宣讲平台。该平台全面充实市、区两级宣讲团队伍,满足宣讲师资要求,在充分发挥原市司法学校一批法学讲师作用的基础上,全市13个区积极组建、充实区级讲师团队伍。全市共建立普法宣讲团14个,宣讲团成员840余人。“六五”普法期间,普法宣讲团先后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学校以及有关单位开展巡回宣讲2万多场次,听众达246万人。

  武汉市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传统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这与陈忠的构建传统媒介普法平台的理念分不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与武汉电视台联合拍摄“1+3”普法先行计划电视宣传片、全市“六五”普法专题片,反映武汉市普法特色亮点工作及成效;在《长江日报》开辟法治专版,宣传法律知识、以案讲法;对《依法治市》杂志进行全新改版,及时反映普法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同时,各区、各单位运用有线电视、闭路电视开办法治栏目,建立法治网站(页),构建“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宣传网络。

  陈忠还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构建新媒体普法平台。在陈忠的要求下,武汉市建立了“武汉普法”网站和普法微信群,实现了市区微信平台联动,进一步扩大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江岸区利用计算机“云技术”,使分处各地的普法宣讲老师、不同学校的师生们通过大屏幕同步听课。汉阳区法治微电影、武昌区普法动漫片生动有趣,深受青少年学生欢迎。通过大胆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普法QQ群、短信等新技术、新媒介开展法治宣传, 扩展了普法宣传教育的社会面和覆盖率。

  此外,陈忠还非常注重构建基层普法活动平台。武汉市各区、各单位以墙报、宣传栏、有线广播、市民学校、农民夜校等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可读性、可视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文艺表演、宣传展板、有奖问答、现场演练、咨询问答、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乐。在这其中,涌现出了武昌区法治故事会、洪山区法治情景剧、东西湖区“菜单式”点课、江汉区的“邻里夜话”等基层普法惠民活动,深受群众欢迎,同时营造了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多年的努力终于结下硕果。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由于成绩突出,陈忠的事迹作为先进个人资料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