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古代文献法治理念

  品读《管子·任法》等古代法学文献,可知先贤法治思想的境界和高度,或如璀璨星空展现,或如中秋月之皎洁。

  法度于天,仁义礼乐皆出于法,君臣上下皆从法。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文献《墨子·法仪》就闪射出科学立法的思想。它指出:“天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又指出:“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不以有德自居),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

  笔者认为,古人对大自然运行的了解程度,固然不如今人深入,但对天地人间的运动规律还是有所感悟,以“天”借代“自然”、以“天”借代立法方向,科学立法思想已蕴涵其中。荀况在《君子》一文提出:“制天命而用之”,其实也有“科学立法”的用意在里面。《墨子·法仪》还鲜明提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法度),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百工从事,皆有法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辨也”。古人“有法可依”和“良法之治”的思想,跃然纸上。

  同样是两千多年前的《管子·任法》一文,已把法律奉为至上。它指出:“法者,天下之至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管子·任法》还把法律“恒一”与法律“至道”同等看待。它指出:“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须“明法而固守之”。它还引用《周书》中总结出的治国教训:“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百官服事者离法而治,则不祥。”笔者以为,这与今天所强调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思想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一脉相通。

  关于尊法、守法、公平执法的思想,《史记·张释之列传》也有诠释:汉文帝出行,有路人致御驾受惊。文帝交廷尉张释之严办。张释之只处罚金并上奏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偏斜)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跟着学),民安所措其手足(百姓又如何适从呢)?”开明的汉文帝认可了廷尉的裁决。可见,古人执法之严肃、公平、无畏,不乏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