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商州区司法局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冯雷 □吴太勇)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以“六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推出法治商州建设,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商州区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第三批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区司法局先后被商洛市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党组书记、司法局长房亚民被司法部表彰为“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杨峪河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实施“118”工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商州区司法局在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及“法润商山”“法制宣传商山行”等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同时,持续开展法制文化“118”工程建设,在全区建设了3个法治文化广场、5条法治文化宣传街、4条法治文化大道、8个法治文化大院、6所法治学校。同时开辟广播、电视宣传平台,建设普法宣传网站,持续性开展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全区民众法治意识,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

  开展普法教育进小区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同步实施。为提高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居民法律意识,实现不同习俗、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法律知识层面搬迁群众能及时融入小区生活,商州区司法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进小区活动,依托社区公共资源创建了法治学校、普法阅览室,设置了法治宣传橱窗,建成了法制宣传示范小区,通过集中讲学、材料送学、结对帮学等形式进行了普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治文化与小区建设同步实施。

  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巧妙融合。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以沿途公路围墙、村民院墙为阵地,以乡村实景为背景,设计制作法治文化墙,以沿途道路灯杆为依托制作法制宣传标语,以村委会为阵地,创办多媒体法治学校、图书阅览室和“法律道德大讲堂”,在公路沿线设置了法治橱窗和灯箱宣传牌,巧妙地将法治文化元素“嫁接”到地方旅游资源上,使省内外游客在休闲度假观光旅游中都能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