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中院:情法相济 护航少年
多年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思路,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等领域,有效实现了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苦心孤诣,挽救失足青少年
对于判处实刑的少年犯,衡水中院的法官都要制作“致青少年朋友的一封信”,用亲切、诚恳的语言,对他们提出了今后的改造要求,希望他们不要沉沦,要振作精神,深刻悔罪,争取成为明天的新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未成年人崔某为了阻止他人打架激怒了被害人。在被害人首先用木棍殴打他的情况下,崔某一时情急,用弹簧刀刺向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向衡水中院提起公诉后,办案法官对崔某在学校期间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是崔某在校表现一直很好,在班上任班干部,帮助老师进行班务管理,在同学和教师当中一直有很好的口碑,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崔某多次表示非常后悔,对于自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被害人家人造成的痛苦深表歉意,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经过认真讨论后,合议庭一致认为,崔某系未成年人,在处理被害人和自己朋友的纠纷问题中,虽然本意是好的,但对事情的考虑和处理比较简单,不计后果,主观恶性不深,本质不错,经过教育会改过自新,能成为国家有用之人。最终量刑时对崔某从轻判处,该案的判决结果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对涉案青少年,衡水中院坚持全程教育,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再向被告人的家长、老师、同学、所在社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涉案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以及家庭结构等情况,从而进一步查明被告人犯罪原因和犯罪心理,对症下药,进行感化和挽救。同时还对平时改造表现较好的少年罪犯,积极建议劳改单位及时予以减刑,以此作为对该少年犯的鼓励。对于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由主办法官到当地的派出所了解该犯的社会矫正情况,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少年犯进行回访,指出该犯自判处缓刑以来的改造成绩,抓住其闪光点进行表扬和鼓励,增强少年犯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
尽心尽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为了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衡水中院开通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注重法律释明,引导未成年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阐明法律与案情之间的关联,弥补其法律知识的不足,避免因其不懂法而使未成年人权益受到损害。注重在审判中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交流沟通,将法律规定与亲情修复相结合,避免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12岁的小刚(化名)由于一起医疗事故,右眼完全失明,案件诉到衡水中院后,坚持优先审理,快审快结,从受理到审结不到3天时间,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及时保障了小刚接受下一步治疗的费用。
在多某、赵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中,被害人李某的父母离异,父亲精神失常,只能靠其伯父养活。一天,被害人李某到其外祖父家去探望日夜思念的母亲时,被外祖父、外祖母用开水将面部烫伤。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上诉到衡水中院。主办法官阅卷后,心情非常沉重。一方面李某的外祖父、外祖母一直不承认实施了伤害行为;一方面李某坚决指认自己的面部烫伤确系外祖父、外祖母所为,但现场没有人证。主办法官不辞辛苦,实地查看李某行走路线,计算李某行走时间,了解李某的平时性情,治伤过程,以及其外祖父、外祖母的人品性格等。最后,通过对其他相关证据相互分析印证,维持了一审对二被告人的有罪判决,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审结后,审判人员又跋涉百余里到李某家里看望被害人,对其进行安慰,并做通其伯父的工作,让孩子恢复了学业。
别出心裁,开展青少年普法
“咣!”随着法槌音落,一位面色稚嫩的“审判长”宣布:“今天公开审理宋某故意伤害一案,现在宣布开庭!”这是法院里常见的庭审场景,却出现在衡水中学的阶梯教室里。
“六一”儿童节前夕,衡水中院与衡水中学联合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现在开庭”。模拟法庭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代理人、法警以及被告人、被害人,均由学生扮演,真实地再现了法庭审判过程,在法官们的指导下,14名学生在这里全程“导演”了一场刑事案件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上的每一名同学都全身心地参与了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地成为了自己所扮演的人,增长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而坐在下面旁听的学生们看的也是津津有味,认真投入其中。
通过模拟法庭的开庭,不仅使同学们更加形象、更加具体的了解了我国刑诉法对刑事案件在程序上的规定,也使同学们通过对模拟案件的审理活动,了解了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法律不允许做的,实施了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
多年来,衡水中院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采取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和学校,旨在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规避非法伤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针对小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衡水中院积极与各个学校联系,主动走进小学校园,进行了数场题为“保护自己,远离非法伤害”的法制教育活动,他们选择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生动有趣的互动游戏,让同学们明白怎样远离非法伤害,如果受到非法伤害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活泼欢快的氛围中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