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需要法律保护伞
“大数据时代,是全行业利用互联网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时代,而每个人都是数据的贡献者,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更多的风险点。”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道丽提供的数据触目惊心:调查显示,中国网民身份信息泄露的达78.2%,网上活动信息泄露的为63.4%,感受到泄露影响的占82.3%。2015年全国网民因为信息泄露总损失高达805亿元,人均124元。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正在将社会强行推入一个“大数据”的时代,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我们的个人数据正在不经意之间被动地被企业、个人搜集并使用。一项网民调查显示,90%的被访网民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8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扰。
近年来屡次发生的侵害个人数据案件和电信诈骗案件表明,虽然当事人一方损失巨大,社会影响很广,但被侵权方很少有人对相关企业与个人提起诉讼。其原因可能是取证、时间耗费等诉讼成本过高,阻碍了权利的救济。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除了技术上带来的监管难题,立法滞后也使监管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中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体系,缺乏的是全面系统的专门性立法。也就是说,需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来平衡信息自由流动和个人信息保护。一方面,规定个人信息监管机构的组成、职责,救济途径以及法律责任,界定个人信息保护主体的义务,比如告知、公开、保存个人信息的义务等;另一方面,确立诸如目的明确、利益平衡等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规定信息主体的权利,比如决定权、知情权、信息获取权、更正权、封锁权、删除权以及获得救济权等。
大数据时代是新技术发展的必然,不管接受与否,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面对技术进步以及信息呈几何级数增长,一方面,立法部门需要使法律更加具体和细化,其反应机制也应该越来越快,为监管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监管依据。另一方面,需要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以及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共同保护信息安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既是服务商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