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开征民意点赞
北京近日开始就“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开征民意。为做好全市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工作,听取、吸纳公众意见,开展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民意调查活动。
据悉,社会公众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信“北京交通”和“北京交通订阅号”、官方微博“@交通北京”,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北京普法”,大燕网、网易等渠道参与答题。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本次民意调查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公众日常出行结构和出行规律,同时,通过以问卷形式征集市民对缓解交通拥堵的意见建议,畅通市民为交通工作建言献策的渠道,为立法汇集民智、凝聚力量,推动社会各界在治理理念和思路上逐步取得共识。
笔者为开展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立法民意调查点个赞,通过立法民意调查有助于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达成共识,无疑比漠视民意动辄限行的任性式立法甚至半夜鸡叫式的立法更具有公信力。限行等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措施,不能由政府单方面说了算,必须在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的基础上,经由立法取得最大公约数。
机动车限行已经成为城市治理拥堵的“杀手锏”。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并非不行但应慎行,将单双号限行搞成准常态化更应慎之又慎而不应简单地一拍而就。单双号限行是涉及公民出行权益的法律问题,在“单双号限行”问题上,政府和人大的决策都不应轻率任性。地方政府随意出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限行”“限购”举措,屡受社会舆论非议,也存在法理上的短板。在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政府用权不能任性,不能想“限”就“限”。退一步讲,即便是想给限行措施合法化,也不是想立法就立法,“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可以列入北京市人大立法规划,但评估该立法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立法,不该完全由政府主导,只是象征性地走走人大的程序,而应由作为民意机关的人大主导,并且要以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如能达成基本共识自然可以立,若难以达成基本共识、多数市民和专家反对,那么立法就该打上问号。对于征求民意中的正反两方面意见,特别是苛刻刺耳的批评声音,立法机关都应当认真对待合理吸纳,而不能唯领导意图为上。
既然机动车限行是对公民财产权利和出行权利的行使作出的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那么限行措施就应有科学合理的补偿制度,给予被限行人合理的补偿,而不是限行布告一贴了事,只顾抓违反限行者的罚款。
一言以蔽之,在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限行措施升级得先开征民意,得由人大立法说了算,有必要将政府动辄限行的任性关进法规的笼子里,单双号限行常态化须经立法取得最大公约数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