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原天路是公路非“私路”更非“钱路”
风景秀美、被自驾游发烧友称为“中国的66号公路”的草原天路,居然要收费了。据报道,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按规定不能收费的一条县级公路,凭什么却能以风景区的名义收费呢?
既然是路,保障通行肯定是最核心的用途,不该收费却人为设卡收费,那就是乱收费,无论以什么名义收取,皆是如此——按车收取过路费不行,按人收取门票费就可以?没有这个道理。必须强调的是,这是一条公路,一方面由公共财政出钱修建,另一方面由社会公众公共使用。将公路摇身变作风景区,不是把公路变成了“景路”,而是把公路变成了“私路”,变成了“钱路”。
如果修这条草原天路,不是为了公共通行,而只是为了沿途赏景,那么对不起,就不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掏钱;如果只是因为现在有了点名气,就想办法从中以门票形式捞钱,那更对不起,公众拥有拒缴的权利,因为这违反《公路法》。
所以,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草原天路以风景区的名义收费,任何一个从此通行的人,都应该拥有“不看风景只通行”的权利。让公路的归公路,让风景的归风景,挖掘旅游消费潜能与保障公路通行应该并行不悖,刻意模糊两者差别收取门票,是典型的懒政思维和经济短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