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省下佣金7.7亿元

 饶文军(浙江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

  浙江法院从20127月开始,在全国率先实现网络司法拍卖。这些年,随着“网拍”机制的日趋完善,从2014年开始,网络司法拍卖已经成为浙江法院处置财产最重要的方式。到去年底全省105家法院有104家包括我们高院在内都上网进行司法拍卖,仅有一家铁路运输法院还没有参拍。

  2015年全年,我们全省在淘宝网的司法拍卖平台上,共完成16542件拍品的拍卖,网拍率99.76%,成交率是90.09%,平均溢价率是39.2%。去年总的成交额是355亿多。今年1-2月,总成交额达到了75亿多元,实现了零佣金拍卖,去年省下的佣金是7.7亿。

  通过三年多的实践,我们有一些体会。最简单的描述,就是传统产业经过互联网的改造实现了在线化、数据化,我们认为这完全符合我省“网拍”改革的实际。

  目前,法院内外部对淘宝网进行法院自主拍卖形式,大致有两个方面的质疑:

  一是认为占用了法院的不少人。目前我们发现有一些服务型机构考虑这些工作,甚至有些愿意免费为潜在竞拍人看样,当然这也是新型的业态,可能是着重从另外一些角度实现盈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逐步得以解决。

  二是占用了法院的财力,这个质疑是我们听得最多的。这个问题,我们也考虑过。执行会有执行费,而拍卖是执行的一个工作内容,收取的执行费用于这个方面,也是理所应当、名正言顺。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些费用并不太高,比如宁波法院去年成交额50多亿元,佣金大概节省了1亿多元。法院的支出,也只有将近50万元左右。所以这两者比较,真正实现了价值最大化的司法拍卖理念。

  网络司法拍卖进入常态化,法院可以充分发挥一些专家机构,包括申请执行人的作用。在确保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挥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