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近日,四川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召开,旨在加强监督,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据了解,在专项工作中,四川省检察院将突出查办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在扶贫重点领域、地区、环节的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包括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灾后重建帮扶,对重点领域将着力打击,坚决查办。
会上,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指出,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应将这“四大片区”作为重点地区,积极查办这些地区的职务犯罪。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顾斌表示,扶贫领域涉及环节多,抱团腐败现象比较突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容易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招标投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一般表现为对扶贫资金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重点案件应严查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
记者获悉,针对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四川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将针对1至2个在本地区问题突出的扶贫重点环节,开展“小专项”行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依法查办一批窝案串案,增强办案效果和震慑力。
会上,省扶贫移民局局长张谷还提出,近年来,四川省扶贫资金还存在使用不够精准,扶贫资金被套取截留侵吞,扶贫资金用于非贫困人口等问题。目前四川省把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转向把脱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上,确保今年实现105万贫困人口脱贫、2500个贫困村退出、5个贫困县“摘帽”。
据悉,2013年至2015年,四川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615人。2016年4月初,四川省检察院和省扶贫移民局联合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未来5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将联手集中整治查办在扶贫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是的职务犯罪,并突出查办一批重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