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10集体和15人分别荣获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本报讯(记者何毅 通讯员 孙伟伟)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全国法院200个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261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河南高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等10个集体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河南高院监察局主任科员王曦等15名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河南三级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法院工作持续发展、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涌现出了一大批事迹感人、业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河南法官队伍的优秀代表。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履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