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通报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情况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近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全区法院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情况,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新双公布了7件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并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与老百姓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2015年11月,新疆高院对清理涉民生案件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从2015年11月25日开始到2016年3月30日结束,开展以突出民生优先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着力解决一批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
为了确保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高级法院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全区各级法院认真策划、迅速行动。截至2016年1月30日,全区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543件,执行到位标的5483万元。各级法院遵循“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的工作机制,共执结农民工工资案件642件,执行到位标的2054万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在专项活动中,全区法院共对140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7名被执行人追究拒执罪,将659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已有175名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受到各种失信惩戒。同时全区各级法院积极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助力涉民生案件的有效执行,为各级法院提高财产查控效率提供信息化保障,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目前,全区各级法院的专项执行活动还在继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