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卧龙区检察院与纪委助推民政专项资金依法使用

    本报讯(□曾庆朝 胡皓)  “民政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动不得;民政资金是‘高压线’,不能碰。”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对该区民政局主管五保工作的穆某等人以涉嫌职务犯罪移送该院自侦部门侦查,对辖区7个乡镇31名干部涉嫌违纪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该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罗新中对此深有感触地说。

    20154月至7月,卧龙区检察院联合卧龙区纪委重点对该区民政局和青华镇等7个乡镇2010年至2014年间的五保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并查明31人利用手中职权,采取套取供养资金、单独建立“账外账”,用吃喝招待、差旅费等充账提前预支现金,多报集中供养人数套取分散供养差额,重复报低保、五保人数,为“关系户”开绿灯领低保等手段,多报集中供养人数8861人次,套取国家五保供养资金200万余元。

    调查中,该院还发现陆营镇民政工作经办人周某将10万余元套取资金滞留手中,资金进出频繁,时间长达94天,其中最大一笔12.9万元,涉嫌挪用公款;7个乡镇有20多个低保、五保死亡人员核销不及时,其家属继续领取补助。但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问题不管不问,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部分乡镇领导、民政所负责人甚至违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随意挪用、支取、套用相关资金,存在严重渎职失职等问题,该院遂将上述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自侦部门进行查处。

    为确保司法程序和党内处理“无缝对接”,2015年年初,卧龙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纪检部门探索并建立了《“检察预防十纪检”工作联动机制》,从组织机构、年度计划、活动开展、信息收集、案件线索通报和移交、查处、职业风险防范等八个方面统筹规划,强化协作,实现了资源共享、联合作战、同步预防、同步惩处。

    一年多来,该院和区纪委先后4次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重大案()件情况,将在民政供养资金、涉农惠民工程、破坏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中发现的10余起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委处理,使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该区民政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新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余项,以期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保证国家供养资金用到实处。同时,陆营镇主动将套取的30余万元现金上缴财政部门,其余乡镇也在陆续上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