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两说一联”机制在全国法院推广

  本报讯(记者冯雷 □惠兴文) 日前,陕西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这是陕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他们创新的“两说一联”机制在全国法院推广。

  近年来,富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狠抓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首创了“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着眼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法官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主动联系服务群众,是人民法院有序参与县域治理,主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模式,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学习运用。2015年陕西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在全省各地推广运用。

  2009年,富县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延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机关”;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文化宣传先进法院”,被共青团省委确定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2012年被共青团延安市委评为“青少年先锋维权岗”。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延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羊泉法庭、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羊泉法庭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庭”和全省“五好人民法庭”。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3年来,5个庭室16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省、市法院和县委等单位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