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法援工作站完成2016年第一案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唐睿) 2016118日,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街道司法所)携所属法律援助分团的志愿律师一同到火箭军总医院为长期住院治疗的李大妈上门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及初审手续。

  李大妈今年82岁,因肾衰竭长期住院治疗,行动不便。由于医疗费用负担重、经济困难,欲起诉子女给付赡养费。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情况后,按照《西城区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落实属地职责,行使法律援助受理及初审职能,并为受援人推荐了援助律师。当天,援助律师携受理卷宗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完成了案件的全部审批手续。

  此案是《西城区司法局关于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见》印发后,德胜街道办结的第一件法律援助初审案件。《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属地职责,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初审和承办律师推荐等职能下放到各工作站,区法律援助中心还为各工作站组建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分团以进一步增强各工作站的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