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中院探索执行联动新方式

  本报讯(记者冯雷 □李峰) 为了协助陕西省铜川市信用办建设市级层面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倡导“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铜川市法院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探索执行联动新方式,已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沟通联系,推动建立综合惩治机制。铜川法院积极与银行、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对失信当事人出国(境)、贷款、享受社会保障、办理相关证照、高额消费等行为进行审查限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积极利用法院公众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开展执行法规政策、执行活动的宣传报道,通报典型案例,曝光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提升舆论威慑力度。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2例,涉及失信情形70人次,其中8案被执行人随后自觉履行义务被技术屏蔽,另有13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有力地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了从强制执行到自动履行的良性发展。

  铜川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措施,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核查机制,形成与之配套的审计、搜查等综合手段,全面掌握被执行财产。拓展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手段,完善与银行、房管、工商、车辆管理等部门点对点的网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机制,全面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财产。全市两级法院均开通与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所有案件均按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工商股权登记等的查控,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财产难查的困难,执行案件的效率大大提高。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依法威慑惩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采取查封措施39案次,扣押18案次,冻结64案次,扣划53案次,拍卖21案次,搜查2案次,罚款8人次,司法拘留9人次,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823案次,强制执行181件,送达司法公开告知书1500余份,执行裁判文书上网500余份,执行案件网上录入率达100%

  积极运用执行联席会议机制,细化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其在优化执行环境、排除各类干扰、协调解决重大执行疑难问题等方面的作用。2015年以来,共联合公安机关等查找被执行人下落13人次,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难寻的困难;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推进了法院间协助执行网络的完善,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现了执行联动中需要共享的资源交换,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继续推进执行救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行救助资金保障,努力形成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民政救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多渠道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的救助救济工作格局,24人次接受司法救助,案结事了。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铜川市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该院联合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铜川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法律依据、违法案件类型、联席会议内容等有关程序、协作事项。这次涉金融债权专项清理行动的开展有利于法院依法参与社会金融治理,促进了司法裁判与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同时,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调查,紧急事件沟通协商,为及时有效地遏制、查处金融市场违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金融资源遭受非法侵害,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创造了条件。

  铜川法院全力融入全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和诚信建设中,积极探索执行联动新方式,不仅助推“信则立,不信则无处藏身”的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更助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