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绛县大调解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山西省绛县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基本建立起大调解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司法局主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调度网”下的调解合力
今年5月28日17时,绛县西城区域内一、六组片区网格长张玉庆上报事件:县东湖农贸市场早上八点至十点多,居民赶集购物,汽车、电动三轮车穿插而过,给行人购物带来安全隐患。此外,路上人流密集,拥挤不堪,不时发生一些口角,既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有损市民形象。
收到报送信息后,绛县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立即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任务指派到县住建、工商、交警等部门,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随后,县各分管领导共同主持召开住建、工商、交警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办公会并决定:按照“城市规划建市场,深入群众听意见”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尽快新建农贸市场,缓解东湖市场压力,决定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治理占道经营、机动车随意停放等现象。
县住建局经多次实地察看,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计划投资300万元左右,在大世界院内、原豫剧团院内、厢城街和文体路之间等3个场所新建农贸市场,以彻底缓解东湖农贸市场压力。与此同时,住建、交警、工商等部门按照统一行动进一步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县城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该事情的有效、快速解决,得益于绛县“大调解”格局下多部门合力协作,其核心是大调解下的“调度网”。
整个“调度网”由绛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领导,同时肩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职能。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和综治办一把手为副组长,其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乡(镇)一级则以10个司法所为依托,建立起10个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由司法干警、专职调解员、村民调主任、特邀调解员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社区居委会和建制村全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居民小区、村民小组建立民调小组;县直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调解办公室;县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民调信息员。全县304名网格长收集基础信息,反应群众诉求,化矛盾于未发,排隐患于初期,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
一般矛盾分级调处,复杂或跨地区和行业的矛盾联动调处。该网络打破了过去调解组织上下分割的格局,以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组为龙头,不断向下延伸,上下结合,从而形成了二级中心、三级组织、四级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为建立大调解联动机制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转变”下的调解高效
绛县总结近年来调处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创造性提出大调解模式,通过建立大调解服务体系,实现了三个转变:从被动到主动、从单一到联动、业余到专业。
过去基本上是矛盾纠纷发生后,由法院或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产生的弊端是滞后性和权力受限。以上述案例比较,如果在以前,可能会在出现摊位、交通等纠纷后,当事人去起诉或者上访才能得到重视,某一部门受理后,也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就事论事,不能使矛盾长期有效解决。
在现有机制下,基层网格长主动去发现问题上报,工商、城建、交通等部门独自不能解决的问题在“调度网”的联动下共同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克服了以往调解时“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缺点。
为了优化调解效果,该县制作了《调解工作流程》《民商事案件流程图》,制订了信访接待、受理调处、案件回访、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严格用制度规范大家的行为。同时,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和输送人员外出深造等方式,不断强化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其大调解的技能技巧,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公开。
目前,全县落实专兼职调解员753人,并建立起大调解人才库,加大对特邀调解员以及农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了调解人才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今年以来,绛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案659起,受理659起,调处648起,调处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