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告赢微信公众号的启示

“官司赢了!那个微信公众号也公开赔礼道歉了,赔给我5000元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1112日,铜鼓县温泉镇光明村黄华云致电记者,一吐被困扰数月的烦恼。赵远清、黄华云夫妇都是农民,在遭遇“鬼灯笼”事件困扰之前,甚至没听说过微信,却打起了宜春市第一起农民状告微信公众号的官司。

这起农民状告微信公号的诉讼,因其别具一格,而颇具鲜明的启示意义。

一是,新媒体、自媒体并非法外之地,必须恪守自由与权利的法律边界,不能逾越互联网“七条底线”,侵犯他人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否则将付出法律代价。这应是共识,也是老生常谈。然而网络江湖并不平静,不时浊流涌动,越过共识,踩踏“红线”。

二是,作为一个文化知识不高的农民,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与网上“呼风唤雨”实质侵权违法的微信公号“叫板”,并让其低头认错赔钱,作为时尚达人的众多微信用户,面对虚实变幻的网络,更应有理性态度和认知水平,对一些大V、微信公号的“权威”不迷信、不盲从,对朋友圈信息尤其未经证实的传言不轻信、不转发。

新媒体、自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带给人们无限便利的同时也良莠不分、鱼龙混杂,在加强用户自律、平台监管、法律监管的同时,公众亦需强化自身素养,保持清醒头脑和独立判断,不轻易被网上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谣言裹挟利用,共同维护健康良性运行的互联网环境与秩序,还朋友们一个安宁、清静、祥和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