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骗取扶贫资格者逍遥法外

    据中国政府网1012日消息,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就广西马山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虚报脱贫人数回应称,马山县政府已于9月初进行情况核实,超过贫困标准的3048人已全部暂停享受扶贫政策。

    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显示,在贫困人口基数大且近年来脱贫任务完成较好的广西马山县,有3000多名扶贫对象是“富人”,2014年近9%的脱贫人数属于虚报。其中有343人是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扶贫资金或扶贫政策是国家承担社会责任,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然而,马山县出现的“富人”骗取扶贫资格或扶贫资金的现象触目惊心,这种“富人”肆无忌惮蚕食穷人利益的行为及有关部门的失职无疑突破了公平正义的底线。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暂停了涉事者的扶贫资格,但必须深挖线索,查清真相,依法追究骗取扶贫资金、扶贫资格者和失职的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让其得不偿失。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模式,任何一个申请人对自己是否符合扶贫资格应该最清楚,至少不应有模糊的判断标准。或者说,有房有车者绝对应该认识到自己不该享受扶贫政策。如果涉事者在申请享受扶贫政策之外有房有车,那么其隐匿真实财产状况的行为就是隐瞒真相,如果再捏造有关条件以享受扶贫政策,就属于虚构事实。即便涉事者申请时符合标准,事后因经济状况变动已不满足有关条件,其也有责任主动说明情况,放弃资格,否则就应认定为隐瞒真相。也就是说,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判断标准,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均可构成诈骗犯罪。

    此外,实践中,“富人”装穷骗取扶贫资金往往离不开监管者的疏忽大意乃至互相勾结,必须以刨根问底的态度深入调查,查清骗取扶贫资格者背后是否有不作为甚至互相勾结共同蚕食扶贫资金的蛀虫。

    依法追责之外还应做到亡羊补牢,完善监管手段。应该利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思维弥补当前的管理漏洞,不给钻营者留下可乘之机。譬如,管理部门可以逐步与房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或者利用当地已经建成的信用体系,随时监控享受扶贫资格者的财产变动情况,提高扶贫精准度及工作效率。扶贫政策不容丝毫马虎,扶贫资金必须用到刀刃上,只有密织法网,严惩不法者,才能让贫困者看到希望,才能让扶贫工作有序发展。

 

 

    @张卫斌: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群体,贫困生认定是否公正公平,不仅关系到贫困生的健康成长,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贫困生认定工作千万不能简单化,更不能人为设置一些奇葩规定。

    @余锦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市场的乱象丛生,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过于疏松。而只有让各项规章制度“通上电”,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堵住“黄金周哪个不抢钱”的口。

    @谢晓刚:唯有向问题食品说不,敢于向不良厂商说不,唯有严格执法,依法治商,商业诚信才能得以拯救,伪劣商品才能逐渐退出我们的生活。打假人挨打,痛的难道仅仅是当事人吗?

    @朱永华:社会无论发展到何时,人性的善良永远都是社会交融与和谐不可或缺的纽带,如果一律用怀疑的目光去看待这些善良,用质疑的主观态度去想当然,很容易让自己走向灰暗的极端。对善良和正义的胡乱质疑,不只是会危害他人和社会,同时也会害了自己,习惯性质疑陋习还是趁早改掉为好。

    @董宏达:解决焚烧秸秆问题,重要的是有关方面要设身处地地替农民着想。光空讲大道理和用行政手段强制,而不从根本上实施有效的措施,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退一步讲,即使用人“看住了”,一旦稍有放松,恐怕还得死灰复燃。

    @白峰:一个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用不着用金钱造就,更不能用来雕琢或者修饰,还是原汁原味更有风貌,也有味道。金钱铺路只能让历史无法还原,让历史失真,让文化成为高大上,而不是真正的文化。

    @戴先任:塑胶跑道本是为了让学生、民众有一个健身的好去处,帮助学生能健康成长,却反倒成了戕害学生与民众的“毒”跑道。那些无法定罪的“毒”跑道背后是监管完全失能,这种监管失能不仅是一时一地,而主要是国家层面的监管缺失。如此严重的监管缺失,要赶紧制订对策予以弥补。

    @刘鹏:当下我们所具备的“养老保险+养老院”的养老体制,其不仅处在低层供给,而且自身还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在养老问题上,进行相关顶层设计,让养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不会出现老人家中死亡无人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