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共青城市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成效

     本报讯(记者张勇) 2014年,江西省共青城市被中央编办列为全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城市后,该市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58月中旬,已初步完成了农、林、水、渔四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的整合,将此四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划归市森林公安局,从而切实有效地改变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窘况。

    据了解,该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原则,从体制机制层面操刀,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将农、林、水、渔四个执法职责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基本相同的部门进行了执法职能整合,整合成立了共青城市生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市森林公安局管理。此项改革,不仅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管理,加大了行政执法的力度,明确了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权政府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也将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同时,该市森林公安局正在积极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努力推行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