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汉中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 市食药监督局联合举办工作培训会
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记者冯雷 □闫泊辰 张中奇) 为了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加大打击犯罪合力,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陕西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与汉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联合举办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研讨会”,市、县两级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民法院、公安局、食药监督局近100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食药领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13至今,汉中市检察机关与公安、食药品监督局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办理了“松香除毛”“明矾蜂蜜”“假冒保健药品”“面食铝残留超标”等一系列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会上,检察院、公安局、食药监局三方负责人就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相关事项进行探讨,总结执法办案经验,以实现案件快诉快审,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该市检察院公诉处长张艳对办理的该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两方面问题。一是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性”取证不到位。侦查人员对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或非食品添加剂提取鉴定后,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有毒、有害食品,可能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明知性讯问不到位,给审查起诉环节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带来困难,甚至影响到对犯罪的认定。二是个别案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物证、书证进行查封或扣押程序不规范,甚至对重要的涉案物证不予采取强制性措施,导致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后物证丧失扣押条件,或已提取的物证因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加大案件审查起诉难度,削弱了打击力度。
交流阶段,各县区院公诉科长结合当地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座谈,深入研讨执法办案中调查取证、现场检查、样品封存、询问笔录制作等环节注意事项,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案件顺利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实现案件快诉快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