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三项举措”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形态
本报讯(记者张勇 □涂慧玲)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司法局认真抓好市委《关于开展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以“三种能力、四个平台、四项建设”,助推该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系列工作得到肯定。2014年,南昌市获评“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以深化依法治国理念为导向,着力提高学习实践、执法执纪、开拓创新三种能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大普法”“大调解”“大服务”“大矫正”四大平台。从2004年开始,连续12年举办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全市县级以上领导集中学法活动,邀请全国著名的法学专家进行授课。同时,利用课堂法制教学、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利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发送“手机普法报”19期180万条,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采取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省首次提出比照服刑在戒人员落实刑释解戒人员技能培训补贴,与江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共建“心理咨询专家工作站”,与南昌大学心理健康中心共建“心理矫治实训基地”,与监所开展结对延伸帮教远程视频会见等。截至目前,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在矫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网上衔接率、新入刑矫人员信息核查率和实际接送率均为100%,各项无缝对接工作数据在中部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
以提升队伍形象为目标,着力推进干部作风、基层基础、编制机构和党风廉政四项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找准并逐步解决制约南昌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症结”,及时制定出《南昌市司法局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办法》,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和通报,营造出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每个司法所均设有办公室、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值班室和档案资料室。全面清理了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超标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了市法援中心、豫章公证处、洪城公证处的办事大厅,新建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已竣工,本月下旬将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