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抓环保

    在我国古代,很早就设立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机构。当初,舜接受尧的禅让,登上帝位,在组阁的时候,进行了国务院机构改革,设立国家部委9个,部级干部正副职22人。其中,他任命伯益为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部长,官名叫“虞”。要知道,虞是舜的族名,也是国号,由此可见这个官职的重要性。伯益的职责就是管理山林草泽这些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让自然资源不至于枯竭,实现可持续发展。伯益也非常能干,是水利专家,发明了水井,还是动物学家,史称“伯益知禽兽”。

    秦国的法制残酷,违反禁令的处罚后果相当严重。其他诸侯国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同样是严刑峻法,绝不宽纵。《管子》中有这样的记载,破坏封山的人,一律处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违反禁令,闯入禁区的,迈左脚砍左脚,迈右脚砍右脚。

    后代对于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行为虽然不再动辄砍手、砍脚,但处罚较之现代仍然比较严厉。在汉代的时候,汉宣帝曾专门下旨,首都周边地区禁止在春夏时捅鸟巢、掏鸟蛋、用弹弓打鸟。皇帝专门操心这种琐事,可见对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视。根据唐代的法律,滥伐林木的,以盗窃论;不该烧荒的时候烧荒的,抽五十鞭子;在墙上打洞,将屎尿排到街道上的,打六十板子。

    如今,在讨论雾霾的时候,有人归咎于一些农村地区的烧荒行为。烧荒破坏植被、污染空气,的确有一定的危害,还容易酿成火灾。所以,在古代就严格限定了烧荒的时间,南北朝的时候,北齐的高洋规定只能在阴历11月烧荒,其他时间严格禁止,以免损伤昆虫草木;宋代规定,在阴历21日至1030日禁止烧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