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新郑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何毅 □王利 高昭) “7月22日,最高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扩大了对‘老赖’的惩戒范围,‘老赖’从此高铁也不能坐了。”7月25日,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岳宏欣耐心地为一名群众解答提出的问题。
当日,新郑法院执行局局长史晗阳带领该院干警利用周六休息日,冒着当天近40度的高温,在新郑市炎黄广场摆摊设点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该院通过悬挂横幅、分发资料,掀起宣传活动的髙潮。
活动现场,法官就群众咨询的问题一一作答,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并向群众宣传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向群众解释生活中的常用法律问题。
当日,该院法官为60多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200多份。旨在通过此次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示司法正能量,强化诚信意识,打造拒执人员无处遁行的诚信社会,引导广大民众尊重宪法精神,遵循宪法和法律,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截至目前,该院已将8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